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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“健康码”入津互通互认的通知

 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、各成员单位,各区防控指挥部:

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“健康通行码”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0〕107号)要求,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加快推进我市防疫健康信息共享、天津“健康码”跨省互认,建立我市与其他省(区、市)“健康码”互认机制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适用对象

  外省(区、市)入津人员,通过“津心办”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天津“健康码”系统的“其他地区”功能实现互认。

  二、互认方式

  依据国家要求,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,通过跨地区防疫健康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互认,主要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已成功申领天津“健康码”的入津人员,持已生成的绿码,亮码出行;二是未申领过天津“健康码”的拟入津人员,在符合我市疾控部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,基于全国一体化平台共享的外省(区、市)人员“健康码”信息,生成天津“健康码”,凭码出行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实施,加快实现我市与其他省(区、市)“健康码”互通互认工作。

  市防控指挥部

  2020年3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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